小伙伴最近浏览厦门国税网站时发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栏目又新曝光了几家企业,公布的信息量还蛮大的。那么这个栏目特别在哪里?
小编告诉大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栏目,就是专门曝光符合公布条件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运用信用约束,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公布哪些内容?
公开涉案企业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要违法事实,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中介机构责任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也会一并予以公布。
数据
厦门国税该栏目自2015年至今,共公布24户案件信息(其中2户在缴清欠税后撤出)。
2017年一季度,又有6户纳税人违法案件信息被公布,案件类型主要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
该栏目上线以来,全市相关部门对公布的纳税人已累计采取60余项次联合惩戒,包括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等级降为D级、海关信用等级评为一般、部分银行停止授信、缴回融资贴息补助等
达到什么标准的会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案件公布标准分为8类:
(一)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二)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三)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四)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六)
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七)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八)
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如何公布?
通过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还设立专栏链接各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公布内容。
被公布后有哪些后果?
1.纳入信用记录
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2.社会公开
通过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公开。
3.联合惩戒
向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公布的信息。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