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正文前,先讲讲几个小故事!
故事一:某A需前往国外洽谈一笔海外贸易,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故事二:某B与家人商量前往国外旅游,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故事三:某C女儿在国外结婚,原本说好前往当地,见证女儿的祝福时刻,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到底是啥原因?原来某A,某B,某C所在的企业分别存在欠税,而他们分别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被出入境边控部门阻止出境。
可能您会觉得,被阻止出境也没啥!大不了我不出国就行了,可您想过没有,某A的公司为了达成这笔业务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却因为被阻止出境导致生意泡汤;某B眼睁睁的看着妻子、儿女、父母带着遗憾前往国外度假;某C不能参加女儿的婚礼而遗憾终身等等!万事不能绝对,如果您不珍惜您的信用,也许他们的今天就是您的明天。
那么现在重庆国税协同市公安边防总队布控了多少欠税户呢?
截止到7月31日,通过税边合作已布控66户欠税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涉及欠税金额9182万元。
那么,哪种情形会被阻止出境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按照《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规定:对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其他惩戒措施
当然除了被阻止出境以外,企业和个人还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如:降低信用等级、发票严格控制、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等
请珍惜您的信用,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