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轶事
清末民初“直隶六镇”辛集镇居其一
藕德斋主 辛集论坛 点击: 次 2018-09-07 22:19:04
按照1906年4月商部发布的商会章程,省会和商埠可以设商务总会,府州县设商务分会,隶于总会。一州县只准设一个分会,不论城埠村镇,以在该州县中商务最盛之地为准。 根据《天津商会档案汇编》统计,1902年到1913 ......
按照1906年4月商部发布的商会章程,省会和商埠可以设商务总会,府州县设商务分会,隶于总会。一州县只准设一个分会,不论城埠村镇,以在该州县中商务最盛之地为准。 根据《天津商会档案汇编》统计,1902年到1913年间,直隶省在27个州县城建立了商务分会,其中有束鹿县。大城县的商务分会不在县城而设在王口镇,静海县商务分会设在独流镇,文安县设在胜芳镇,蠡县设在莘桥镇,丰润县设在河头镇,束鹿县的商务分会不在县城而设在辛集镇。此为清末“六镇”。 民国成立后,商会进行了整顿改组,县一级商会称为商会,县下面的市镇所设商会则称为分事务所。根据1916年4月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直隶省事务所发布的各县商会应缴会费等级清单,此时河北全省有118个商务分会,基本上包括了全省各县。一部分县的商会建在重要集镇上。建在镇上的商会有: 丰润县河头镇 束鹿县辛集镇 磁县彭城镇 良乡县琉璃河镇 宁河县芦台镇 文安县胜芳镇 刚好又是六个镇,虽然六镇有出入,但辛集镇却仍然稳居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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